女枪手名字-女枪手名字
“你有名字吗?”

我抬起头,看着面前这个被马靴和左轮手枪包裹的男人,他的嘴角叼着一根快要燃尽的雪茄,烟雾在夕阳的余晖中像一尾游动的蛇。
我没有回答他,只是把枪管里最后一颗子弹换好,然后站起来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。
“他们都叫你‘那个女的’。”男人继续说,语气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嘲弄,“连个名字都没有,也敢来参加决斗?”
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,望向远处的地平线,那里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,枝桠像被雷电劈开的手指,指向天空,风从戈壁滩上吹过来,带着沙子和死亡的味道。
“我叫什么不重要。”我最终开口说话,声音沙哑得像是很久没有喝过水,“重要的是,你的枪快还是我的枪快。”
男人笑了,那是一种自以为是的笑,在这片土地上,所有男人都觉得女人的手只配拿绣花针,不配扣扳机,他掐灭雪茄,转身走向决斗场——那条被夕阳染成血色的黄土街道。
我跟在他身后。
街两边站满了人,他们都是来看热闹的,想看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怎么死在枪下,他们的眼神我太熟悉了——怜悯、嘲讽、猎奇,唯独没有敬畏,在他们的认知里,女人和枪——这两样东西组合在一起,本身就是个笑话。
但没关系。
因为我的名字,从来就不是用来被人记住的。
我叫沈墨雨。
这个名字是我母亲给我的,她说我出生那天,镇上下了十年来的第一场雨,雨水把屋顶的青瓦洗得发亮,但天空却是一片墨色——所以叫“墨雨”。
这个名字让我听起来像是绣楼里的千金小姐,或者某个茶馆里唱小曲的姑娘。
而不是一个枪手。
可世上的事就是这么荒谬——一个叫“墨雨”的女人,最终成为了这片西部荒原上最令人胆寒的女枪手,人们口口相传着关于我的传说,但他们描述我时,从来不会叫我的名字,他们只会说——
“就是那个女人,一枪打穿了金蛇帮老大的眉心。”
“就那个女的,一个人挑了整个黑风寨。”
“那个不要命的女人,连响尾蛇见她都要绕道走。”
他们叫我“那个女人”。
仿佛“女人”这两个字,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,也是对我最恐惧的承认,他们宁愿相信我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幽灵,也不愿意承认——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,用一把左轮手枪,把他们引以为傲的男性世界打得支离破碎。
但我有名字。
沈墨雨。
我母亲给我这个名字的时候,大概是希望我成为一个温婉如雨的女子,嫁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,生几个孩子,在小镇的夕阳里安度一生。
可她不知道,这个叫“墨雨”的女孩,最后会成为一个枪手。
一个没有感情的枪手。
一个在沙漠里活下来的枪手。
我的第一次开枪,是在十四岁那年。
那是一个月亮很圆的夜晚,土匪闯进了我家。
我父亲是个皮货商人,那一年他收到一批上好的狐皮,消息不知怎么就传了出去,六个土匪骑着马冲进院子的时候,父亲正坐在油灯下算账,他抬起头,看见明晃晃的马刀,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。
母亲把我推进地窖,自己却转身冲了出去。
我从地窖的缝隙里看见——母亲跪在地上,死死抱住一个土匪的腿,回头朝地窖的方向喊:“快跑!跑啊!”
那个土匪不耐烦地挥了一刀。
血溅在月亮上。
黑暗。
无尽的、尖锐的黑暗。
父亲也死了,被另一个土匪用枪托砸碎了脑袋,六个土匪把我们的房子翻了个底朝天,带着狐皮走了,临走前,他们放了一把火。
我从地窖里爬出来的时候,整个房子都在燃烧。
母亲的身体躺在院子里,眼睛睁得很大,月光照在她脸上,她的表情很平静——不是平静,是死寂,那是一种在我十四岁的认知里无法理解的东西。
我在废墟里翻找。
找到了一把枪。
那是一把柯尔特陆军单动式左轮手枪,是父亲从一个醉酒的赏金猎人手里收来的,一直挂在墙上当摆设,枪管上刻着一行小字:“上帝创造人类,柯尔特使他们平等。”
后来我走了很远的路,找到了一个退休的老枪匠,我跪在他面前,求他教我开枪。
老人看着我,看着这个瘦得像竹竿、眼睛里却燃着火的女孩,沉默了很久。
“女人不应该拿枪。”他说。
“可我已经没有别的可以拿了。”我说。
他教了我三年。
三年里,我只学会了一件事——快。
拔枪要快,瞄准要快,扣动扳机要更快,在这个世界上,快就是一切,快一分,你就活着;慢一分,你就死了,事情就是这么简单。
老人的最后一课,是告诉我:“你出枪的速度已经超过我了,但你记住——最快的枪,不是用来杀人的。”
“那是用来做什么的?”
老人没有回答,第二天早上,我发现他死在床上,手里攥着一张照片,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人,那是他的妻子,很多年前被仇家杀了,他用了一辈子去复仇,可直到死,他都没能找到那个仇人。
我没有哭。
我把老人埋在了后山上,然后背上枪,走进了沙漠。
从那天起,西部的荒原上多了一名女枪手。
没有人知道我是谁,也没有人想知道,他们只关心一件事——这个女人的枪,到底有多快。
决斗的规则很简单。
两个人,面对面站在街道的两端,当钟楼的钟声敲响时,拔枪,射击,先倒下的人输,站着的人赢。
赢的人活下来。
输的人去死。
就是这么简单。
我和那个男人面对面站着,他大概四十多岁,留着络腮胡子,腰带上别着两把左轮,他在这片区域有些名气,据说曾经一连杀了三个挑衅他的牛仔,人们叫他“快枪手杰克”。
杰克,一个很普通的名字。
他大概觉得自己的名字比我响亮,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向我发出挑战。
钟声响了。
第一声。
我看见杰克的手动了一下,他拔枪的速度确实很快,又快又稳,在他的世界里,他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,他以为女人就是女人,女人就是软弱、犹豫、迟疑的代名词。
可我不是。
我从来不是。
第二声钟响的时候,我的枪已经握在手里了,我没有瞄准,甚至没有看杰克的眼睛,我只是凭感觉抬起了枪口,—
扣动扳机。
“砰!”
枪声在街道上回荡,像一记闷雷。
杰克的手停在了半空中,他的枪只拔出来一半,枪管还在皮套边缘卡着,他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——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上的那个血洞,又抬头看了看我,嘴唇翕动了几下,似乎想说什么。
但他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。
他倒下了。
扬起的尘土慢慢落在他身上,像给他盖上一层土黄色的被子。
围观的人群一片死寂。
没有人欢呼,没有人鼓掌,甚至没有人说话,他们只是站在那里,看着倒在地上的杰克,又看着我——这个被他们称作“那个女人”的女枪手。
我把枪收回腰间的枪套,转身准备离开。
“等等!”
一个声音叫住了我。
我回过头,看见一个年轻的牛仔从人群中走出来,他的脸很白,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。
“你……你叫什么名字?”他问。
我停下脚步。
落日正好落在我身后,把我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,风从街道尽头吹过来,吹动了我额前的碎发。
我看着他,又看了看那些围观的、翘首以盼的人群。
他们想知道我的名字。
他们终于想知道我的名字了。
可我已经不在乎了。
“叫我女枪手。”我说,“反正你们也只记得这个。”
我转过身,朝着沙漠的方向走去,身后是一片沉默,和夕阳下漫长而孤单的影子。
沙漠在迎接我。
它从不问我叫什么名字,它只问我——你的枪,够快吗?





